本雅明月度之星评选正式开始

发布时间:2015-05-04   浏览次数:2109

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,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,提高工作效率,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、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,公司将开展 “月度之星”评选活动,具体方案如下。 

一、评选原则 

1、坚持全员参与,层层推动的原则; 

2、宁缺毋滥,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,激励优秀员工;

3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 三、评选办法

星评小组根据工作时每个员工的表现,推选候选人,审核对比后评定。

 二、评选周期 

每月组织一次评选。

 四、评选范围 

凡在本公司入职满1个月,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,均可参评。 

 

五、名额分配 

以公司为单位组织评选,每月可评选1名“月度之星”。

 六、评选标准 

1、工作态度端正,热情高涨、积极主动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。 

2、善于沟通,关心他人、团结互助,有较强的团队意识。 

3、工作中,技能特长突出,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,熟知本岗位业务和知识,不发生业务差错、违纪行为,不发生被客户投诉问题。 

4、敬业爱岗,忠诚于公司,严守公司商业秘密;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,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,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。 

5、善于解决问题,工作创新能力强,学习能力强。 

 七、评选流程 

1、“月度之星”在公司员工中产生,由星评组委会按照评选指标组织评选工作,并于当月25日前审核评定,并公布最终当选“月度之星”的员工名单。 

2、候选人公示:星评组委会于下月的月初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“月度之星”。公示介体:企业公示栏、网站、微信及影音等形式。 

 八、奖励办法

1、“月度之星”的评选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,公司的“年度之星”将从“月度之星”中产生。 

 

注、本方案实行期为20155-12月,2016年的方案再行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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